渭城:用好“三项机制” 激发干部活力
时间:2023-01-01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党建网
近年来,咸阳市渭城区坚持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五项要求”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三项机制”的“指挥棒”作用,多措并举把干部的精气神引导和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不断建立和完善干部正向激励机制,为新时代渭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优化制度建设,夯实基础保障。紧紧围绕省市“三项机制”要求,修订完善了渭城区“三项机制”《实施细则》,突出精神鼓励、物质奖励、政治激励,建立评优评先和考核奖励机制,明确评优评先的5个奖项和对应的奖励措施标准,落实干部带薪年休假、健康体检等关心关爱措施,激发广大干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奋力拼搏。
二是突出鼓励激励,激发干事热情。不断深化鼓励激励制度的运用,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风建设专项考核和招商引资、争取无偿资金、高质量项目建设、打造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等重大工作考核结果和受到的表彰奖励为主要依据,起草制定渭城区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推动作风建设的十二条具体措施,严格落实《渭城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渭城区争取无偿资金工作考核办法》等相关配套措施。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对满足鼓励激励情形的,及时给予精神物质奖励、考核加分、提拔重用等,把落实“三项机制”贯穿到干部监督管理的时时处处,切实发挥制度的常态长效作用,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给干事创业者撑腰,给改革创新者松绑,让为官不为者让位,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营造良好氛围。注重运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班子研判、作风建设考核和平时考核“四个结果”,用足评优评先、考核奖励、提拔重用“三个手段”,用好用活“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对获得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和“创优争先”奖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各街道和部门在各系统、各行业领域争先进、创亮点,在全区范围内树立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
责任编辑:林晓兵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gbgl/20221227/813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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