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区块链技术促进涉案企业合规监督
时间:2023-01-0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以“检察主导、各方参与”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拓展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新领域,已成为各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之一。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行为进行系统监督,涉及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涉案企业等多方主体,以及审查、监管评估等多个阶段,引入区块链技术,构建“区块链 ”的企业合规监管新模式,可以有效消除诸如数据相互隔绝、信息传递效率低等弊端,保证监督数据的真实性、可追溯性和完整性,综合提升企业合规案件监管质效。
区块链的应用价值
区块链,是一种在对等网络环境下,通过透明和可信规则,构建不可伪造、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的块链式数据结构,实现和管理数据处理的模式。其本质是一个分布式的共享账本和数据库,属于大数据技术的一种类型。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是区块链技术的三大核心特点:一是去中心化,区块链内数据的生存、存储、验证、传输、维护等都不依赖于中心化数据库和管理,也不依赖于第三方,而是利用所有参与节点来共同完成。二是不可篡改,区块链内的信息采用数据一致的多点分布方式,只有掌握链内全部节点的51%才能对区块信息进行改变,技术难度巨大,算力成本高昂,无论是个人或组织都难以实现。同时,区块链技术采用了非对称加密算法,在现有的计算机技术前提下很难从底层进行突破。三是可追溯性,区块链采用带有时间戳的链式结构来储存数据,能够将数据进行永久记录,区块链中的参与者可以查询区块链上的区块记录,随时获取发生过的每一笔交易信息,并且能够对正在发生的交易进行跟踪。
因此,区块链技术对信息存证的真实性、安全性的保障,使其能在多主体协作的司法流程中,为解决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提供了很好的解决思路,同时可以强化对司法工作的日常监督以及提升司法机关内部管理水平。
在涉案企业合规监督中可引入区块链技术
涉案企业合规面临的难题及突破思路。一是企业合规运行证据收集难。涉企业犯罪案件中涉及资金流动的数据较多,且相关证据之间逻辑复杂,难以发现并被及时固定。而区块链技术的可追溯性可以随时固定企业在交易中产生的数据,且保证真实有效。二是信息共享安全性低。因涉案数据具有保密性,相关部门之间没有建立起普遍的互信机制,不利于信息链条的梳理和证据的调取,而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特性可以很好地解决数据共享时的安全性问题。三是监督难。在对企业执行合规整改承诺的监督过程中,需要第三方组织进行监管,而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涉及利益众多且关系复杂,检察机关对第三方组织的监督检查变得尤为重要,为防止对企业的监管和对第三方组织的监督流于形式,需要用到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且具有可追溯性的功能。
区块链技术嵌入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的角度。从固定交易记录的角度,由于区块链分布式和去中心化的特性,可以将企业的交易数据带到一个没有中介机构的点对点领域,允许参与交易者查看加密的交易,并且允许更新和同步查看最新的交易记录,基于区块链不变性的特征,创建不可变的企业会计记录,能够同时保证分布式数据的安全性、透明性和不变性。
从第三方监管的角度,在区块链技术驱动下,企业财务的透明度将会提高,可以帮助发现企业场外交易和隐藏账户,这对企业构建问责机制以及监督企业违法行为都有重要意义。区块链的这一特性还可以帮助外部审计从定期或年度审计转变为连续审计,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
区块链技术嵌入企业合规的路径探索
规范层面的探索路径。区块链技术在推广和应用过程中,势必会对现有的办案流程、监督机制等带来影响,与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形成冲突,因此,必须关注区块链技术与现行法律规定对接问题,在法律规范的顶层设计中保障区块链技术在司法办案中的应用。例如,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分布式账本和嵌入式智能合约,可使涉案企业与司法机关之间共享数据信息,其间涉及多家企业与各方机构的相关权限较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但由于过分公开透明使得涉案企业的大量经营信息被公开,所以,建立健全区块链数据保护防控机制,避免有些企业经营信息被不必要公开是区块链技术应用到企业合规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技术层面的探索路径。在技术层面,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中通过引入区块链技术,实现案件数据采集、上链、查询功能的自动化,在确保信息传递的安全性、保密性和准确性的前提下,提高处理速度,降低案件移交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区块链技术运用在企业合规案件中大致可分以下步骤进行:一是厘清区块链中的数据安全治理责任;二是对如何采集企业的合规工作相关信息进行流程和方式上的设计;三是在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过程中,设计区块链系统节点的分类和分布;四是设计数据采集、传输和存储流程方案;五是基于互联网模式,开发pc端和移动端的展示界面。
运用层面的探索路径。区块链技术下企业数据的存储、交易的完成、数据的管理维护等都是在技术与运行机制契合的基础上进行的,这就需要监管重点随技术特性发生转移。一方面,监管重点要转移到技术与运行规则上来,只要技术与运行规则在法律法规框架内,那么区块链内所有具体的行为和业务均会在法律法规框架之内;另一方面,要转移到行为主体上来,区块链技术具有全链溯源、全网验证的功能,需要构建实名认证机制,将企业所有的业务和行为准确指向其主体,当存在违法行为和业务时,即可直接对其责任主体进行监管。
(作者单位: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212/t20221227_5968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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